各位师生员工:
根据海口市“双创”工作和学校创建“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暨全国文明单位”工作要求,为维护校园良好秩序,请将您的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区域(车位)内。消防(疏散)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禁停路段(区域)、绿化带(草坪)及教学楼、办公楼、住宅楼、学生宿舍出入口(楼梯口、走廊)严禁停放任何车辆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或超时充电。违反规定乱停乱放车辆,保卫处将采取措施维护校园秩序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gb28365-2012
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